您的位置:首页  学生常见问题答疑

关于成绩管理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2

1. 什么是课程的学分、绩点?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表征课程的学习时间和强度。绩点是计算课业学习质量的单位,表征课程学习的质量。以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称为学分制。

2. 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课程的学分?

参加已选课程(含各种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所有教学活动和环节,总评成绩达到60分、D或合格及以上,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3. 学校怎样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平均学分绩点(GPA)的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统计有三种形式:课程全部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最高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和课程正考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由于课程性质的不同,其课程成绩的记载方式分别为百分制、字母制和两级分制,因此有必要换算成统一的成绩,也就是课程绩点 课程的总评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课程成绩与课程绩点的换算关系表

课程成绩的种记方式

对应绩点

百分制

字母制

两级分制

95≤成绩≤100

A+

/

4.33

90≤成绩<95

A

/

4.00

85≤成绩<90

A-

/

3.67

82≤成绩<85

B+

/

3.33

78≤成绩<82

B

/

3.00

75≤成绩<78

B-

/

2.67

72≤成绩<75

C+

/

2.33

68≤成绩<72

C

/

2.00

64≤成绩<68

C-

/

1.67

61≤成绩<64

D+

/

1.33

成绩=60

D

/

1.00

成绩<60

F

/

0.00

/

P

/

/

成绩60

Pass

合 

/

成绩<60

U

不合格

/

成绩空白

/

/

/

 

4. 所有课程的成绩都要计入平均学分绩点(GPA吗?

    素质教育课程、采用两级制计分的课程,以及体育课程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的计算,其他课程都要计入平均学分绩点(GPA)。

5. 课程成绩如何评定?

    总评成绩是学生修读课程后所获得的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总评成绩一般应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结果性考核成绩综合得出

    过程性考核成绩一般是指教学过程中的平时作业、阶段测验、期中考试、上机测试等考核性环节的成绩。结果性考核成绩一般指课程的期末考核(期末考试)成绩。

    结果性考核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占比不得高于70%

6. 免体、体测与军事技能免训成绩如何评定?

    身体残疾或体弱的学生,持校医院的诊断证明,经体育部负责人及教务处批准后,可根据身体情况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的学习,或者申请免修公共体育课。

    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考核合格,成绩记载为D”

    免修公共体育课,成绩记载为P”,标记免体。毕业审核时,免体成绩按合格审核。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记录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经校武装部批准的军事技能课程免训的学生,成绩记载为P”,标记免训。毕业审核时,免训成绩按合格审核。

7. 补考成绩如何评定?

    专业/类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不含公共体育和实践性环节课程)补考后,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标记补考

    已确认参加补考,实际未参加补考的学生,该门课程补考成绩记为0”分,标记缺考

8. 缓考成绩如何评定?

    申请缓考的课程,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与总评成绩均记载为“缓考”,标记“缓考”。

    申请缓考的课程,在补考前,相应课程的总评成绩按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学生参加补考获得的成绩,记为正考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按正考学期任课教师设定的比例计算,标记正考。学生未参加补考,总评成绩记为“0”分,标记缺考。学生重修相应课程获得的成绩,标记重修

9. 缺考、违纪或作弊成绩如何评定?

    学生未申请缓考或虽申请缓考但未获批准而未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总评成绩记为0”分、“F”不合格,标记缺考

    学生在课程考核中存在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课程,总评成绩记为0”分、“F”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标记违纪作弊

10. 重修成绩如何评定?

    学生以跟班方式重修的课程,总评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结果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学生以自修方式重修的课程,总评成绩按结果性考核成绩评定。重修课程的成绩均标记“重修”。

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学生多次重修时,重修成绩按该门课程重修成绩中的最高成绩记载。

11. 对自己获得的成绩存在异议怎么办?

    学生可在课程成绩公布后至下一学期开学初的三周内向自己学院的教务办公室提出课程成绩复议申请,对存在异议的课程成绩办理复议。申请复议时要将存在的异议叙述清楚,有证明材料的要一并附上。逾期不提出的,认为学生放弃成绩复议的权利。

12.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成绩作废和替换?

    (一)成绩替换

    由于专业/类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学生学籍发生变化、个性化选课等原因,导致部分课程与本年级本专业/类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似但不完全一致时,学生可申请课程成绩替换,以满足培养方案对课程修读的要求。

    (二)成绩作废

    学生对于已修读完成且不在本年级本专业/类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在无法进行课程成绩替换或无需进行课程成绩替换时,可申请课程成绩作废。

    在满足本年级本专业/类培养方案对选修课、素质教育课最低学分修读要求的基础上,超额修读的选修课、素质教育课,可申请课程成绩作废。

    (三)转专业的学生,在完成学籍异动后,可申请非本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成绩替换和成绩作废。其他情况下,成绩替换和成绩作废在学生毕业学年进行。

13. 课程考核结束后何时能够在教务系统中查看到成绩?

    一般情况下,课程考核结束3即可到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课程成绩。

14. 学校为学生提供几种类型的成绩单,各种成绩单的用途?

    学校为学生提供4种类型的成绩单,有全程成绩单,最高成绩单,出国中文成绩单和出国英文成绩单。全程成绩单一般用来保研、考研、推优等活动,最高成绩单一般用来就业、实习等活动,出国中文成绩单和出国英文成绩单一般用来申请国外的学校。

15. 专业排名证明中的个人排名位置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专业排名证明中的学生个人排名位置是依据所学课程的正考成绩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范围内所有在籍学生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的。

16. 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对已通过的课程能重新修读提高平均学分绩点(GPA)吗?专业排名会按最高的成绩统计吗?

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对已通过的课程可以重新修读提高平均学分绩点(GPA),可用于出国或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但不能用于专业排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