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班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0-31

    为培养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开阔的国际视野、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国际化工作环境的高素质人才,同时试点开展国际化教育工作, 促进与国外高校教学模式的接轨和方法引进,依托我校学科与专业的特色 和优势,学校决定开设联合培养项目班(下称联合培养班)。为保证联 合培养班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教学 实际情况和国际化教育的需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联合培养班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联合培养班工作组,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由国际教育学 院牵头,与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工作办公室、人事处、招生 办公室、相关学院和部门协调配合,负责联合培养班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联合培养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 学籍管理、教学教务管理、国外培养计划审核、学生所修课程审核、成绩 记载、学业证书资格审查、出国相关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联合培养班学生的选拔标准与程序

(一)对象

面向我校当年本科新生(体育类与艺术类专业除外),在自愿报名的 基础上进行选拔。

(二)规模

年度招收人数依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要求确定并公布。当招收人数 不足或超过预定招收人数时,国际教育学院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 报学校审批。

(三)模块与专业

联合培养班采用模块化教学模式,2013级的具体模块及所涉专业如下:

1、信息类专业模块:基本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专业一二年级的课程。

2、机电类专业模块:基本涵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一二年级的课程。

3、经管类专业模块:基本涵盖工商管理、会计、物流、财务管理专 业一二年级的课程。

联合培养班每年的教学模块可能根据学校的要求而变化和调整,学校 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四) 选拔方式

1、入学选拔

凡被北京化工大学录取的本科新生(体育类与艺术类专业除外),可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班选拔并参加学校新生入学选拔考试。国际教育学院根 据学生高考成绩(包括英语成绩)和入学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国际教育学院组织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并综合考虑高考成绩、入学 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确定学生录取名单。

2、录取

国际教育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张榜公示联合培养班学生选拔结果。入选的新生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然后进入联合培养班学习。

3、补选

在第一学期末,当联合培养班由于学生分流而不足当年计划招收人数 时,可以进行补充选拔。第一学期 GPA 达到 3.0 且英语期末成绩在 78 分 以上的一年级学生(体育类与艺术类专业除外),可在第二学期的第一周 报名申请,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核报名者资格并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通 过的学生名单。

(五)分流和淘汰

 1、第一学期和第一学年结束时,学习成绩(累计)GPA 低于 2.5 的学 生,将视为不合格,自动退出联合培养班,转回原录取专业学习或按照《北 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310号)申请转 入其他专业。

2、第二学年末放弃出国学习的学生,累计 GPA 成绩在 3.0 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免试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体育类与艺术类专业除外),在第 三学年进入所选专业学习。本条只限于联合培养班 2013 级的学生。

3、第二学年末放弃出国学习的学生,累计 GPA 不足 3.0 的学生,进 入相应模块所对应的学院中学习该模块涵盖的专业。

学生只有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毕业及学位要求的条件下方可获得该专 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三、联合培养班学生的培养

(一)培养目标

以我国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对人才需求为导向,联合国外的优质教育 资源,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开阔的国际 视野、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国际化的思维方式、学习方法,能够适应国 际化工作环境的新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与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班学生采用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方式进行,设置“2+2”、 “3+1+1”和“2+0.5+1.5 或 2+1+1”三种可选模式。

1. “2+2”模式:学生在本校学习二年后,到国外联合培养大学学习后续二年本科课程,经双方学校各自认定合格者,可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 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联合培养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2. “3+1+1”模式:学生在本校学习三年后,到国外联合培养大学学 习后续一年本科课程,经我校认定合格后,可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学习成绩满足联合培养大学要求者,可以继续 在国外学习一年,达到要求者将获得联合培养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3、“2+0.5+1.5 或 2+1+1”模式:学生在大三选择到国外学习 1 年或1 学期,回国后继续在北京化工大学学习,达到要求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 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培养计划与教学组织形式

1. 培养计划:联合培养班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由国际教育学院联合相关模块对应的学院,参照国外联合培养大学的教学体系和招生要求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应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学校达成共识。教务处负责实施, 相关模块对应的学院负责落实授课教师,部分引进国外优质资源的课程可 聘请国外大学教师授课。联合培养班学生进入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相关事宜 由国际教育学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安排。

2. 教学组织形式:联合培养班实施单独授课,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 习按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安排执行。从第二学年末开始,联合培养班学生 将分别出国、回到原专业或者进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四、资金落实

联合培养班是学校为计划内统招学生开展国际化教学、引进海外优质 教学模式和方法的重要试点工作,学校将整合资源,筹集资金支持该试点 工作。引进海外全英文课程并聘请海外教师授课所需要的费用,由学校统 筹安排。

五、联合培养班教学教务管理

1、联合培养班学生教学教务管理按照《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 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3〕10 号)实施。

2、联合培养班学生排课、考试安排、成绩审核等日常教学教务管理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实施,国际教育学院设专任教务老师协助完成工作。

3、联合培养班学生的大部分课程应实施单独授课,部分基础课、专 业基础课及通识课可三个模块班统一授课,专业课及外语培训课实施小班 授课。

4、联合培养班的任课教师,要选聘相关专业(课程)的优秀教师, 鼓励采用双语授课或全英语授课。支持引进联合培养合作院校教师开设全 英文课程。

5、联合培养班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包括北京 市级)及校级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院级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由国际教育 学院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六、联合培养班学生管理

1、联合培养班学生日常管理、日常规范、奖惩措施、奖学金评定等按照《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手册》相关规定实施。

2、联合培养班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计划内统招学生相同待遇,共享校园教学与后勤资源。

3、联合培养班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由国际教育学院联合各相关学院实施。联合培养班学生可以参与模块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的学术活动、文体 活动等。

4、联合培养班达到一定规模时,将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独立的学生团 总支和党支部。在未成立独立党支部前,联合培养班学生党员发展纳入相 关模块对应学院开展。

5、联合培养班学生在校的住宿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与有关部门和相 关学院协商安排。在学生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末可适当调整。

6、联合培养班学生日常管理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各相关学院配合。 由相关学院选派责任心强、外语能力好、业务熟练、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教 师担任班主任,指导学生日常学习,并负责学生海外学习期间的相关工作。 班主任由相关学院推荐,经国际教育学院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上岗。

7、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来,学校配 备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辅导员主抓学生思政工作,并进行学生日 常管理。

8、学生在海外联合培养大学学习期间,学业相关要求按北京化工大 学本科生赴海外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细则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和招生 办公室负责联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