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1-13浏览:120

各学院及有关部、处:
    为继续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顺利实施,现将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创新基金项目分为普通项目和重点项目。课题应以学生科研兴趣和想法为出发点,学生自主选题,在教师指导下自行设计解决方案并独立完成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的选题必须为学生原创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教师、在读研究生、博士生的科研课题不能作为选题内容。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填写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各1份,由学院组织初评、填写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
    《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报统计表》见附件3;
    《初评评分表》见附件4;
    以上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及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1日下午5:00
    2、根据分配给各学院、部门的项目数,推选一定数量的项目作为候选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答辩评审,最终遴选出80个重点项目,未选上的自动转为普通项目。
    3、各项目组根据评审组专家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202.4.152.181/aexp/123.htm),项目指导教师及学院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
    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8日下午5:00
    4、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每个学院从校重点项目中推荐2-3项作为重点培育项目。
    三.项目管理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时,将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级别进行调整,重点项目进行末位淘汰,优秀的普通项目对淘汰的重点项目进行递补,经费发放按照调整后的级别进行发放,
    中期检查时间:
    2015年3月15日——2015年3月19日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时间:
    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
    五.经费支持
    校级科技创新普通项目经费额度为2000元,重点项目经费额度为5000--10000元,创业训练项目额度为6000--10000元。
    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期划拨,分别为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后向学校提交经费使用说明,验收合格后学校划拨第二笔经费。项目运行结束时如果经费未使用完,将自动收回经费并转为学校下一年度的科技创新经费。
    六.项目评优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已结题的创新基金项目进行评选,对于优秀的项目和个人予以表彰。
    联系人:魏杰 
    联系方式:64434745-218/weijie1@mail.buct.edu.cn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