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组织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按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体进程安排,将于7月5日-7月18日进入结题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安排
所有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采用项目成果展示(展板)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学院组织实施,验收后请在结题报告上签署学院意见。
1、结题时间:7.05-7.18
学院组织项目结题答辩:国家级项目需要更加严格把关。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必须完整、齐全。
每个项目须提供一定形式的结题成果:论文、展板、创业计划书或者专利证明、学科竞赛获奖等。
网上结题报告截止提交日期为:7月18日12:00
递交以下项目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网络版(见附件1,网上大创系统递交)
2)项目结题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命名:学院名称-jt-项目编号)
3)学院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3,命名:学院名称-结题汇总表)
4)学院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4,命名:学院名称-结题总结报告)
5)结题成果材料,请分别以论文、展板、创业计划书或者专利证明、学科竞赛获奖等分类打包。(只需电子版)
2、2016秋季学期启动2017年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主要依据上一年度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注:延期答辩或者中止执行的项目请于学院结题答辩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递交学校。
二、学院递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压缩包(2016年创新项目结题-学院名称.rar)和纸质材料请学院在验收后汇总,统一递交至教务处。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需要提供复印件,有成果实物的需要提供A4打印照片。项目成果实物由院(系)存档。
教务处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