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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办理课程成绩复议评定流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20

一、办事流程:

(一)在课程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学生可以填写《课程成绩评定复议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教学管理人员负责与任课教师沟通,并向学生反馈;
(二)若仍有异议,学生可以向开课学院递交《课程成绩评定复议申请表》。开课学院应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并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并告知学生;
(三)若再有异议,学生可以向教务处递交《课程成绩评定复议申请表》。教务处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请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书面答复。

二、办事依据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三、相关表格下载
    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官网→下载中心→学生相关下载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复议评定表》

四、承办部门
1、部门: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工作人员:教务干事

学院

岗 位

姓 名

东区

北区

化工

教务干事

李  欣

  

80191315

材料

教务干事

王双红

  

 80191319‬

机电

教务干事

张  娅

64434739

80191321

机电

教务干事

李  翱

  

80191321

信息

教务干事

王歆然

64434931

80191328

经管

教务干事

任飞宇

64454290

80191351

化学

教务干事

陈星全

64434901

80191352

数理

教务干事

栗素英

64436558

80191393

文法

教务干事

杨  晔

  

80191360

文法

教务干事

周  鹏

64434886

80191360

生命

教务干事

曲  丹

64421335

80191366

马院

教学秘书

亚  琪

64425571

  

国际

教务干事

常一禾

64454621

  

国际

教务干事

李娟(北区)

64454621

80191371-801

巴黎居里

教务干事

孙  恒

64438571

80191376

人工智能交叉研究中心

教务

刘  祎

暂无

暂无

宏德书院

教务助理

毋  冰

暂无

暂无


艺术系

教务干事

马  阳

暂无

69771657


2、部门:教务科(东校区行政楼108室,北校区后勤服务楼303室)

   负责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东校区64433746-229/北校区8010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