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目标管理,使广大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在毕业环节中有章可循,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适应学校在实践教学方面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教务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原《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环节工作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0〕15号)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并重新编印《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环节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2、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环节的有关规定
3、校外完成毕业环节的协议书
4、北京化工大学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有关规定
5、本科毕业环节工作程序
6、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7、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
8、(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详细说明
9、(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
10、(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表
11、(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阅意见表
12、(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统计表
13、院级本科毕业环节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北京化工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