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全体在校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需要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因此,请同学们按照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所填写的信息务必完整、准确,并对所填写的信息负责。
一、填报说明
1、填报时间:2019年2月27日9:00——2019年3月4日17:00;(关网后不得再提交信息,也不能修改已经提交的信息,因此请同学们一定慎重填报)
2、填报内容:
序号 | 补录信息内容 |
1 | 父亲或监护人1姓名 |
2 | 父亲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
3 | 父亲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
4 | 母亲或监护人2姓名 |
5 | 母亲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
6 | 母亲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
3、填报注意事项:
① 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② 父母的身份证件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③ 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④ 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⑤ 系统可多次提交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所采集的数据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二、填报方法
1、网址:http://jwglxt.buct.edu.cn/;
2、路径:信息维护——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
3、方法:
① 首先,核对“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窗口”下方的学生本人信息,若本人信息有误,请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到教务处更改(时间:2019年3月4日9:00-16:00,东区行政楼108,北区后勤服务楼305,);
② 若填报家长或监护人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好监护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③ 若放弃填报家长或监护人信息,可不填写监护人信息,直接勾选“我已了解相关政策,我自愿放弃填报”按钮,并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填写过程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反馈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