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动“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若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研一学生的原大创项目参与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的推荐,毕业4年内学生的原大创项目参与创业推介项目的推荐。
二、推荐内容及要求
1.推荐学术论文。各学院需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应由本科生为主完成,用中文撰写,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2.推荐经验交流项目。各学院需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推荐项目提交的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
3.推荐创业推介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优先推荐创业实践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具体需包含的内容如下:
创业实践项目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团队)简介;项目实践程度;项目市场表现(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和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成果(包括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等);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创业历程与感悟等。
创业训练项目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简介;模拟创业经历;主要业务或产品;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对项目参与学生创新性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科研等能力及素质的培养;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作品或专利)等。
三、项目评审及报送
学校将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出学术论文3篇,经验交流项目3项,创业推介项目1项,并申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具体评审规则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学院推荐:7月22日-7月31日
校级评审:8月1日-8月5日
五、材料提交
命名方式为“XX学院-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大创项目名称”,请各学院负责人于7月31日中午12:00前,将本学院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并发送至gushaowei@mail.buct.edu.cn。
六、注意事项
1.推荐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2.经验交流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年会将推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经过一年的培育、孵化、融资和成长,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教务处
2020年7月24日
【通知】关于推荐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