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集中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1-04-12浏览:562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应获得不少于2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结合2021届本科生即将毕业资格审核的实际情况,学校拟于近期集中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最后一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1届本科毕业生

学分获取途径

2021届本科毕业生需认真阅读《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确认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确认无误后,可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进行申报,具体项目类型及学分获取方式如下:

1. 本科生导师制

各学院根据“本科生导师制”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认定,具体名单各学院教务统一录入系统,并提交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备案学生获得该项目最高不超过0.2分。

2. 学科竞赛

经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实践学分认定竞赛负责人录入我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同一年度参与同一竞赛的不同赛程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

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实践学分认定由学生填写《未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学科竞赛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纸质版证书复印件至学院教务,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认定相关学分。(备注:推荐其他年级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

3. 科技获奖

荣获省部级以上(含)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奖或相当水平科研奖的学生,可自行登陆系统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 专利

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第一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应为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可自行登陆系统提交授权证书等相关材料若本科期间多次成功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实践学分可累计计算。

5. 发表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化工大学,发表SCISSCI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发表EIISTP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发表非核心期刊正式出版刊物以及被正式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加分不同,学生可自行登陆系统提交录用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和期刊所属的分类证明若本科期间发表多篇论文,实践学分可累计计算。

6. 学术讲座和报告

教务处已正式启用“学术讲座管理系统”,凡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讲座,学生需按照要求在平台中预约讲座、完成上下课考勤、并提交心得体会,具体要求详见《学术讲座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4

7. 职业认证

参与职业认证培训,并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认证部门颁发的证书后,学生可自行登陆系统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具体职业资格认定目录详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2019年发布)(附件5)。

8. 自主创业

在校期间开展自主创业实践并注册公司的学生,自行登陆系统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9. 学科交叉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萌芽杯

参与学科交叉班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在课程及项目结题后由教务处统一导入;参与萌芽杯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在项目结题后由学工办统一导入。

认定安排

1. 即日起至423日:

(1学生登陆系统提交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科技获奖、著作权、职业认证、学生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六个项目类型;

(2)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请各学院竞赛负责人及时跟进、完善学科竞赛相关数据;

(3)未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学生填写附件3并提交纸质版证书复印件至学院教务;

(4)针对2021届本科毕业生在平台启用前听取的学术讲座,学生可向学院教务提交《学术讲座(报告)心得体会备案表及信息汇总表》(附件6)。

2. 425-430教务处及学院集中审核、认定学生申报的各类认定项目。

3. 51-56日:学生核查实践创新平台中的学分录入情况,有问题可通过学院教务进行反馈。

4. 57-58各学院公示2021届本科毕业生所获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情况。

5. 59-510教务处录入2021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完善毕业资格审核的系统数据


表1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项目类型及对应负责人

序号

认定项目类型

负责人

1

本科生导师制

学院教务干事

2

学科竞赛

竞赛负责人、学院教务干事、教务处

3

科技获奖

教务处

4

申请专利

教务处

5

发表论文

教务处

6

学术讲座和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学院教务干事

7

职业认证

教务处

8

自主创业

教务处

9

学科交叉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萌芽杯

教务处(学科交叉班、大创)

学工办(萌芽杯)

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联系方式

化工学院

李老师

64434779; 80191315; lit@mail.buct.edu.cn

材料学院

王老师

80191319; cruzwang@mail.buct.edu.cn

机电学院

老师

64434739; zhangya@mail.buct.edu.cn

信息学院

吴老师

64434931; 80191328; wujw@mail.buct.edu.cn

经管学院

任老师

64454290; 80191351; renfeiyu11@mail.buct.edu.cn

化学学院

李老师

64434901; 80191352; 2020800002@mail.buct.edu.cn

数理学院

张老师

64436558; zhanglf@mail.buct.edu.cn

文法学院

老师

64434886; liusi@mail.buct.edu.cn

生命学院

曲老师

64421335; 80191366; qudan@mail.buct.edu.cn

国教学院

李老师

64454621-2008; lijing@mail.buct.edu.cn

工程师学院

孙老师

64438571; 8019137; sunheng@mail.buct.edu.cn

教务处政策咨询:李老师、谷老师64453902


附件【通知】北京化工大学关于集中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zip

1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化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系统操作手册

3.未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学科竞赛情况统计表

4学术讲座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5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2019年发布

6.学术讲座(报告)心得体会备案表及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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