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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20

为保证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化工大学毕业环节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毕业环节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环节工作的统一协调,具体负责查重工作的组织教务系统管理过程监督;各学院负责本院所有学生毕业环节工作组织具体负责分组、答辩,成绩评定及提交,延期答辩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查重结果认定

、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预查重:5月2295月26日24时

                      正式查重5月279时至528日17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院级答辩:5月316月7

校级答辩:6月3日至5日

成绩提交:6月56月9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2.所有今年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需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4.所有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都必须进行查重

5.各学院按要求成立毕业环节工作指导小组,下设答辩小组,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安排。

四、答辩工作安排

1.答辩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组织学生参加查重、认定查重结果、审核答辩资格、安排答辩工作组、完成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等环节(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推进表见附件1)

2. 校级答辩安排:教务处于5月28日公布参加校级答辩学生名单,参加校级答辩学生不再参加本院毕业设计答辩,按学校通知参加校级答辩。

3. 答辩资格审核及延期答辩: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毕业环节管理规定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填写无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附件2),5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可提出延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院5月27日前提交延期答辩学生名单(附件3教务处。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的同学可不参加5月2728日进行正式查重。

4.成绩提交:各学院须于6月9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院6月9提交二次答辩学生名单(附件4至教务处。

5.资料存档:各学院应于6月2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其中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人评阅意见及答辩小组评阅意见复印件等必须存档,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至教务处。

6.工作总结:715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五、工作督导

1.校级督导组根据分工负责对应学院的毕业答辩环节的督导工作

2.院级督导组负责本学院毕业环节督导工作,要求督导工作要覆盖所有答辩小组

3.论文工作结束后,由校院两级督导组联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存档等工作进行核查。

4.教务处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对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进行抽查查重,对文字**比高于20%的,取消本年度学位授予资格

六、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

    各学院应在7月6日前完成二次答辩及延期答辩

1.需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的学生需另行组织答辩学院在76日前组织完成答辩各学院需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以确保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的质量。

2.答辩前,各学院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

3.二次答辩及延期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原则上不能评定为优秀。

4.二次答辩及延期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毕业环节工作指导小组对相关成绩进行复审,并将延期答辩成绩汇总(附件5二次答辩成绩汇总(附件6报教务处。

附件下载.zip

 

教务处

2021年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