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本年度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2020年度两年期和2021年度一年期大创项目(已完成中期检查)。
二、报销要求
1. 项目经费报销必须实报实销,支出必须有合理依据,不得以非项目研究发票套取经费,如果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学校将严肃处理。
2. 本年度大创项目经费须于9月30日前全部支出,请各学院负责人督促师生递交发票并及时在系统做单,逾期未报销的发票由各项目自行承担。
3. 所有发票须有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及教学院长签字认可;根据我校大创项目实际报销情况,初步确定本年度大创项目经费支出分类及比例(见下图),各项目组请严格按照经费支出要求准备发票。
三、报销安排
即日起,各项目组可按照报销要求整理发票;各学院负责人严格审核、记录报销情况、制作报销单,并于9月23日前交到主教楼121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