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2-11-21浏览:396

为落实《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一、填报说明

(一)填报对象

2022级全体新生(不含留学生)2022级新生可以修改过去已填报过信息或补填信息。

(二)填报时间

202211229:00—202211281200(关网后不得再提交信息,也不能修改已提交的信息,因此请同学们确保所填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三)填报内容:

序号

补录信息内容

序号

补录信息内容

1

父亲或监护人1姓名

4

母亲或监护人2姓名

2

父亲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5

母亲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3

父亲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6

母亲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父母的身份证件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4.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5.系统可多次提交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所采集的数据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二、填报方法

(一)网址:https://jwglxt.buct.edu.cn,或通过统一身份认证”(https://portal.buct.edu.cn/)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路径:信息维护——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

(三)方法:

1.核对“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窗口”下方学生本人信息。

2.填报家长或监护人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监护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然后点击【提交】按钮。若放弃填报家长或监护人信息,可不填写监护人信息,直接勾选“我已了解相关政策,我自愿放弃填报”按钮,并点击【提交】按钮。

若本人信息有误或填写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