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1学期教材选用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单位):
教材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载体,严格教材选用及审查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本科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北化大校教发〔2020〕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2024-1学期教材选用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育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选用纪律和流程,严禁违规操作。
二、选用要求
1.公共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原则上必须指定配套教材,且优先选用近五年出版的、高质量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提高教材选优率。
2.凡是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都应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使其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相一致。
3.素质教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科前沿研讨课程等,如无合适教材,必须有自编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完整讲义。各学院(教学单位)应加大对所有课程讲义、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审核力度,确保进入课堂的教学资料的政治性、科学性、严谨性符合相关规定。
4.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调研、比较和论证的基础上,应择优采用同一种教材。
5.同一门课程选用的教材一经审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教学内容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教材,需经课程负责人和学院相关部门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备案。
三、审核流程及要求
1.任课教师选定课程拟选用教材,向开课学院(教学单位)提交《北京化工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一份(附件1)及样书,学院存档。注:同一门课程,同一个课题组提交一份即可,之前已审核过且教材无更改的无需重复提交,但需在汇总表中体现。
2.相关基层教学组织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讨论。
3.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党委对选用的全部教材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在学院(教学单位)内公示,并于2023年7月1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北京化工大学教材选用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及教材审核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
(1)各学院(教学单位)对各专业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和审核结果;
(2)各学院(教学单位)对各专业选用教材审核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进行专题审核情况;
(3)各专业选用教材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4)对境外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等审核情况;
(5)各专业教材选用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教务处对各学院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提请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集体审议。
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选用后,教务处对各学院(教学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备案,各学院(教学单位)将教材选用申请相关材料存档。
附件:
附件1 北京化工大学2023-2024-1学期教材选用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2024-1学期教材选用审核情况汇总表(带课程).xlsx
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价与督导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