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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27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推动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推进“三个转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中课程主讲教师。如果课程已有在线开放课程(含引用校外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如果课程没有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利用其他课程资源基于“北化在线”教育教学综合平台开展教学方式改革。

二、课程申报要求

1.教师应对课程重新进行教学设计,科学规划课程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详细制定教学日历。在排课前,教师需按要求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经学院审批后交教务处审核。若有计划线上自学的时间不需要在教室面授讲课的,必须写明上课周次明细信息,保证排课信息准确,以免引起教学事故。

2.实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需设置合理的线上线下学时分配比例和考核方式,线下学时(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原则上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2/3。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针对不同班级实施混合式教学和传统教学,课程考核的试卷必须一致。

3.线上学习环节,教师应及时更新课程资源、积极组织线上讨论、充分开展在线答疑、切实加强学习监控;线下课堂教学环节,教师要由知识传授者向学习的促进者和指导者转变,着力于重难点的突破和知识的综合运用,深入开展教学互动、交流讨论。

4.申请课程需要在“北化在线”教育教学综合平台上建课并不断完善课程资源。

三、保障举措

混合式教学(含线上教学)的工作量计算等同于传统课堂教学的工作量。对于有助教要求的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务处对授课班级、人数及课程类别等情况进行考量,酌情优先审批配备助教。

四、监控与考评

1.教学周历是学校对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监控、考评的主要依据,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若确实因学生适应问题需要调整教学计划,请提前向学院报备。

2.大力加强对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督导、评价,实行教学督导全覆盖,校院两级督导重点督导混合式课程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线下教学环节。高度重视学生对混合式课程教学的评价,将校院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三部分形成评价结果。

3.强化混合式教学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良”以下的,应立即终止混合式教学改革,回归正常教学模式。

五、申报流程

1. 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北京化工大学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附件1)。

2. 学院审核申报书并签字盖章。《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121室,联系电话:64434745-80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cm@mail.buct.edu.cn

3.申报截止时间:2020530日。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附件:

1 《北京化工大学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

2 《北京化工大学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汇总表》

 

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

2020527


附件1 北京化工大学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2 北京化工大学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