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10-21浏览:1091

各学院及有关部、处

为贯彻落实《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北化大校教发〔2012〕18号,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目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严格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践、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组织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本科生尽早接触工程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实物设计制作、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开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运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如美育在校园文化构建中的价值研究、美的本质与创造能力的培养、马克思主义劳动教育的本体论和时代性意义、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等;

同时,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农林牧渔)、“互联网+制造业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互联网+社会服务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互联网+”法律、“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四、申报要求

1.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均可申报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管理学院,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2.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第一、二等奖的本科生项目团队,可申报为本年度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且不占用学院名额。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管理学院,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3.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最多不超过7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每年度最多只能主持1项项目,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如若学生往年申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则不接受本次立项申请。

4.申报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应自行邀请1名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本校教师为指导教师。每位指导老师在同一年度指导创新训练项目、创业类项目(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均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

5.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由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申报。鼓励有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如:SYB、GYB和创业实训指导课等)的学生参与申报创业类项目,以便使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更好地获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持。

五、项目管理及政策支持

1.项目经费支持: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将分两期划拨,分别为项目获得立项后和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具体详见工作安排。若经费在项目结项时未使用完,将自动收回并转为学校下一年度大创经费。

2.重点项目评选:所有项目在立项时不推荐重点项目,各学院应推荐不少于50%的创新训练项目,以及所有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学校将根据2021年4月份的中期检查结果及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结果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项目结题验收:2021年9月份,学校和学院将对立项成功的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程序,顺利结题的同学可获得由教务处印制的结题证书。

4.实践学分认定:参与项目并顺利结题的学生,可参照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北化大校教发〔2017〕36号)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

六、工作安排

1.结合学校两校区办学的实际特点,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大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参与项目的整体数量。请各学院即日起要广泛动员、组织学生申报。

 

表1  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计划

项目分类

申请学生

项目类型

学科类别

校级项目经费

国家级项目经费

支持数量

高年级项目

18级为主持人,18、19级可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

理工类

2000元

8000元

500项

文管类

1000元

2000元

创业训练、实践项目

1000元

2000元

低年级培育项目

19级为主持人,19、20级可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

理工类

1000元

原则上,不参评

200项

文管类

500元

创业训练、实践项目

500元

第六届“互联网+”校内赛

校级一、二等奖本科生团队

创业训练、实践项目

10000元
5000元

20项

 

2.2020年11月8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学生申请及立项答辩环节,各项目组需根据评审组专家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0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电子版附件3《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至gushaowei@mail.buct.edu.cn,纸质版附件3至主教楼121办公室,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面向全校公布立项结果

4.2020年11月15日前,各项目组提交申报材料至“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各项目指导教师及学院负责人在系统中完成审核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

1.《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

4.《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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