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专业和大类分专业
1. 学生是否可以转专业/类?在校期间可以多次转专业/类吗?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院系(专业/类)完成学业。除了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定向或委培学生、外语类保送生等)、学校在录取前与学生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四年级的学生、已转过专业的学生或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以及已符合退学条款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在校期间只可转一次专业/类,已转过专业/类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类。
2. 转专业/类每年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报名条件是什么?
报名时间:转专业通常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8教学周附近组织学生报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转专业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1教学周组织学生报名。
报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业优秀类:当前正考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0及以上的学生;(2)兴趣与专长类:对目标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取得一定成绩,转专业更有利于其学习和发展的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包含但不限于:经学校认定,在相关专业领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经学校认定,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经学校认定,在相关专业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提前预修了至少5学分以上相关专业必修理论课程且课程成绩均为优良(字母制成绩达到B及以上或百分制成绩达到78分及以上)。
3. 退伍或创业复学学生在转专业/类上有什么政策?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返校的学生以及在休学创业期间取得创业成果,并且创业成果经过学校“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认定为“优秀”的复学返校学生,申请转入的院(系)应予优先接收,其中创业复学学生原则上应转入其创业领域相关专业学习。
4.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各专业/类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类么?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各专业学生,在符合本细则第七条所述条件,且在外方合作学校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所包含的各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但不能申请转出至其他院系的各专业。其他院系各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各专业,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度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5. 按大类录取还未进行专业分流,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可以。按大类招生录取且未进行大类分专业的学生仅可申请转入所在招生大类之外的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当前所在招生大类以内的专业。
6. 按大类录取且已完成专业分流后,如果申请转专业,限定专业范围吗?
大类招生录取且已完成大类分专业的,允许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有限制的专业除外)。
7. 转专业/类通过后,当学期课程怎么处理?在原专业/类获得学分的课程可以在新专业认定吗?
学期初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进入新专业的班级学习,学生可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本学期课程。学期中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下一学期进入新专业的班级学习,学生可选择按照当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也可选择申请退课。
可以进行学分认定。顺利通过转专业/类的学生,应主动了解原专业/类和转入专业/类培养计划的差异,并主动与本院系教务老师联系,办理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手续。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予以认定与转换。无法认定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其成绩可以申请作废,也可以予以保留,予以保留的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
8. 大类分专业一般什么时候进行?
一年级大类分专业一般在一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后进行,学籍在二年级秋季学期生效(中外合作办学大类除外)。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9. 大类分专业需要填报几个志愿?志愿填报不全或未填报志愿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所在大类包含几个专业,就需要填报几个志愿。如果没填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将依据各院系当年度制定的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相应条款处理。
10. 大类分专业的分流依据是什么?
分流指标主要参考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正考学业成绩,具体分流指标以各院系当年度公布的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为准。
11. 大类分专业如何录取的?
录取时以志愿顺序为基础,在填报志愿顺序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进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