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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23

各位本科生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21〕46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北化大校教发〔2022〕2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转专业申请条件见附件1,符合申请条件的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均可报名。

二、申请方法及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的操作方法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转专业。

(二)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理由需注明“申请类型”,即满足附件1中的哪一项申请条件;

2.在附件处上传与申请理由相符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

1)以第二条第一款申请转专业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以第二条第二款第1、23项申请转专业的,需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如创新创业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3)以第二条第二款第4项申请转专业的,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三)以第二条第二款申请转专业者,需线下将证明材料原件或情况说明提交至所在院/系审核

三、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1

学生报名

22490022817:00

2

资格审查

31-32

3

考核录取

3339

4

院级公示

310

5

校级公示

314日前

、注意事项

(一)学生报名阶段

1.各年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附件3。其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应降级转专业,申请转专业时,可接人数参考一年级和二年

(二)资格审查阶段

关注线上审核状态,若审核状态为不通过或退回,应及时与所在院/系核实情况。院/系线上审核结果为“退回”但学生未在资格审查期内修改并再次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转专业。

(三)院级和校级公示阶段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校级公示结束前向转入院/系书面提出申请,校级公示结束后,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后续学业相关注意事项

1.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将于2024-2025学年第2学期生效。

2.未进行大类分专业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在其获准转专业后,不再参加原大类的分专业。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进入新专业的班级学习,学生应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本学期课程。调课办理方法和时间待校级公示时通知。

4.获准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认定与转换。无法认定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默认保留,也可申请作废。学分转换、成绩作废具体要求和时间以转入院/系通知为准。

5.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转入专业对应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按照转入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

附件:

附件1:转专业申请条件.docx

附件2:线上申请转专业操作指南.docx

附件3:各专业可接收人数.docx


                                 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

2025年2月23日